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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爆雷!千億“鋰王”內幕交易,細節曝光!

因為內幕交易,千億“鋰王”領了罰單。


(資料圖)

12月7日晚,市值逾1300億元的贛鋒鋰業公告,公司收到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告稱,由于涉嫌內幕交易江特電機股票,江西證監局擬沒收公司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細節曝光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披露了贛鋒鋰業涉嫌內幕交易“*ST江特”股票的細節和過程。

2020年4月29日,江特電機披露公告稱,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被“*ST”。當年6月8日,江特電機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下稱“袁州區政府”)呈報《化解江特電機退市風險措施報告》,提及多項“預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二級市場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電機董事盧順民擬定《成為江特電機第一大股東方案》,發送給時任董事長朱軍。該方案詳細說明了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及股票增發方式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江特電機總裁梁云、時任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閔銀章等高管人員按此方案積極尋找戰略投資者。

2020年6月起,贛鋒鋰業在袁州區政府的推動下開始了一系列與江特電機的接洽。8月12日,江特電機和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8月13日,江特電機披露《關于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公告》,稱江特電機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

隨后,贛鋒鋰業對江特電機開展盡職調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電機披露公告稱,因雙方未能就避免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等關鍵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江特電機籌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開于2020年8月13日,因此,這個時間段為內幕信息敏感期。

贛鋒鋰業李良彬、歐陽明、楊滿英,江特電機相關董事及高管人員,宜春市及袁州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等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歐陽明知悉時間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約一周時間賺了110萬元

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贛鋒鋰業”證券賬戶于2015年5月15日在長江證券新余堎上路營業部開立 ,下掛2個上海股東賬戶,2個深圳股東,該賬戶歸贛鋒鋰業所有,由證券部具體負責投資管理。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賬戶。當年6月23日至7月2日,“贛鋒鋰業”證券賬戶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萬股,買入金額2648.38萬元;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萬元,獲利110.53萬元。

約一周時間內,公司即進賬超百萬元。

江西證監局認為,以上違法事實,有江特電機相關公告、相關證券和銀行賬戶資料、交易記錄、交易所計算數據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因此,贛鋒鋰業的上述行為構成了內幕交易行為。

對贛鋒鋰業的內幕交易行為,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江西證監局依據相關規定,擬決定沒收贛鋒鋰業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同時,對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本文來源:上海證券報 (ID:shzqbwx),原文標題:《深夜爆雷!千億“鋰王”內幕交易,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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