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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百事通!把銀行當“錢袋”?這家銀行行長自導“貸款”大戲,錢全進自個“腰包”

6月29日,銀保監管機構九江監管分局罕見地公布了多張來自“2021年”的罰單。


(資料圖片)

其中一張罰單顯示,江西銀行九江分行的原行長王巖,被中國銀保監會九江監管分局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處罰的案由是王巖“對江西銀行九江分行對集團客戶未統一授信、減少審批程序進行授信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

乍一看案由,王巖似乎主要在授信流程上出了差錯。但隨著其他幾份借貸糾紛的法律文書的發布,各種信息拼湊出了一個“靠銀行吃銀行”的蠹蟲形象。

自導自演騙貸超2000萬后入獄

2018年1月,一份關于江西銀行九江分行與九江市泓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九江市贛昌實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的民事判決書被披露。

根據該裁判文書,時任南昌銀行(現“江西銀行”)九江分行原負責人王巖亦涉入該案。

經查,2011年至2014年期間,王巖利用擔任九江分行行長職務之便,用其實際控制的九江市泓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江泓宇公司)等多家公司,伙同王進偉、熊俊芳、任亞龍,采取制作虛假的公司財務報表,操縱其控制的公司之間(或與其他關聯公司)互相簽訂虛假的購銷合同、提供擔保等手段,違規審批發放,多次從南昌銀行九江分行騙取貸款共計2190萬元。

這些資金被用于經營投資、歸還借款和借給他人“過橋”周轉資金。

最后王巖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5萬元。

多環節濫用職權

在違法違規發放貸款的過程中,王巖將自己的行長經驗和身份利用到極致。

以其中一起案件為例:

首先,王巖指使王進偉、熊俊芳虛構九江泓宇公司、江西順源公司的購銷合同為貸款用途并制作虛假的財務報表等材料,以九江泓宇公司的名義分別向九江分行申請貸款500萬元、400萬元。

然后,王巖利用行長身份,要求九江分行的客戶九江贛昌實業有限公司(簡稱“贛昌實業”)、九江宏財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為該兩筆貸款提供擔保。

“被坑”的貸款擔保人贛昌實業及其代表人指出,在簽訂擔保合過程中,是王巖要求該公司擔?!瑫r,王巖還以該公司在該行的貸款相要挾。

在后續審批環節,王巖則是直接向銀行下屬審核人員打招呼,然后自己違規批準發放了貸款。

此后,王巖改變貸款用途,將其中大部分貸款資金歸還“過橋資金”,其余部分貸款資金用于歸還江西金兆實業有限公司、江西盈和春公司的貸款利息及公司日常開支、購買房產。造成兩筆貸款逾期無法歸還。

借用客戶貸款

不僅是讓客戶為自己的實控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王巖還利用行長身份的便利性向其貸款客戶借款。

2017年,另一名為《張新國與任亞龍、王巖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12年7月份左右,張新國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巖。同年12月末,經王巖協調,為張新國名下的富新商貿公司在南昌銀行九江分行完成490萬元的續貸手續。

但是貸款尚未來得及使用,2013年1月初,王巖說急需490萬元貸款過橋資金,叫張新國借給他臨時用一下。張新國表示:“考慮到被告王巖是分行一把手,管著他的貸款,就同意了”。

同年3月,王巖再次因臨時用款找到張新國借款,最終再借得70萬元。兩筆借款分別匯入入江西盈和春投資有限公司、江西盈和春投資有限公司。

此后,該兩筆款項未及時歸還,張新國向王巖催要,王巖提出轉為較長期限的借款,由其妹夫任亞龍出具借條,王巖擔任擔保人。

2013年11月14日,因本人名下富新商貿公司也要償還貸款,張新國就找王巖要求清償。王巖說暫時歸還不了,便為張新國公司的貸款辦理了續貸手續后,任亞龍、王巖重新對該490萬元辦理了新的借款及擔保手續。

此后,王巖僅于2014年11月通過他人向張新國匯款70萬元。剩余借款到期后,張新國多次追討未果。直到任亞龍、王巖被九江市公安局立案調查,兩人仍未償還欠款。

躲在家族背后的隱形“蠹蟲”

職務身份敏感,王巖又是如何躲過金融機構的層層風控,為自己的公司貸款?

而他又是如何躲過貸后審查,從自家銀行客戶手中借得貸款的?

從眾多裁判文書來看,王巖在這些環節中,多數不直接以貸款人、借款人的形象出現,而是通過錯綜復雜的家族關系網進行操作。

例如張新國在多次追討未果后,通過各種途徑查找其財產線索得知,借款的盈和公司名義負責人黃仁華為王巖妻子胡某雯的舅舅,實際控制人為王巖。

而王巖另外實控的一些公司,有的由弟弟王某偉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有的讓妹夫任亞龍出面……

可謂一人“扯上”了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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