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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水環境綜合治理EPC總承包工程中標結果出爐

近日,中國水網從E20環境平臺標訊采集系統E標通獲悉,南昌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烏沙河上游段)-云溪水治理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工程結果公布,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114231158.86元的價格中標該項目。

根據《江西省南昌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烏沙河上游段)PPP項目實施方案》,本項目總投資為179,100.5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17,163.9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41,549.87萬元,基本預備費12,697.11萬元;建設期利息 7,689.57 萬元。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含防洪工程、外源治理工程、內源治理工程、水源活化工程、生態修復與水質改善工程及景觀提升工程等綜合性的整治工程。

(1)防洪工程:工程治理范圍內防洪工程主要包含現狀不滿足防洪要求河段,主要包括河道擴寬及護坡工程,治理河段包括青山水 1.8km,永強排水渠 4.6km,物華排水渠 1.1km,前湖干流 1.2km,華南渠 0.7km。 治理目標:前湖干流 1.2km 河道防洪達到 50 年一遇、其余河段達到 20 年一遇防洪標準。

(2)外源治理工程:對物華排水渠、華南渠、永強排水渠、前湖水兩側的排水口進行截流設計,對合流制和錯接的污水、初期雨水進行截流,通過污水管網和調蓄處理等工程措施改善水環境質量。前湖水系新建 DN800 污水管 2.3km,新建 DN200-1800 截流管25.92km;新建 2 座初雨處理站,處理規模共計 2.25 萬 m3/d,新建 2座生態濾池,處理規模共計 1.06 萬 m3/d,新建 5 座初雨調蓄池,調蓄容積共計 6.53 萬 m3。

(3)內源治理工程:根據底泥檢測結果,清除河道污染受污染底泥并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需對前湖水系進行底泥環保清淤,清淤量為 14.8 萬 m3。

(4)水源活化工程:根據環境需求及水源分析,擬將贛江作引水活化的來源,從贛江進行合理的水力調配。

(5)生態修復與水質改善工程:前湖水系構建4.95萬m2湖泊清水型水生態系統、2.78萬m2河流型生態系統、浮動濕地793 m2、微生物附著基4.4萬m2;針對華南渠 0.44km、永強排水渠 0.5km、前湖水 1.8km 河道長度范圍內水域采取一系列生態修復措施,將退化或被損壞的水生態系統逐步修復,恢復或修復生物棲息地,為濱水動植物提供生息空間,改善水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恢復生物多樣性水平;增強水體的自凈能力,逐步減輕水體污染;提升水體的環境容量、穩定維持水質凈化效果;改善景觀和人居環境;使生態系統逐步恢復或使生態系統向良性循環方向發展,實現人與環境、生物與環境、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達到持續的協調統一。

(6)景觀提升工程:對工程范圍內景觀進行適度提升。主要為留山公園和水系兩側綠化帶景觀設計。景觀總設計面積:留山公園設計面積:7.2 萬m2,水系兩側綠化帶設計面積:27.4 萬m2。

(7)工程目標:根據城區河流功能定位,并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75 號),規劃區域內水體水質達到水功能區劃的要求;未列入功能區劃的水體,達到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標,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 類(TN除外)。

(8)前述建設內容最終以政府方審定的范圍為準。

根據項目實施方案,本項目擬采用 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由中標社會資本與政府授權出資人(南昌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按照項目合同要求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管理和移交工作,自行承擔費用、責任和風險,獲得服務費用,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和社會資本將本項目及其附屬設施、相關資料等全部無償移交給項目實施機構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機構。

政府授權出資人(南昌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中標社會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1%:99%,由雙方按照股權比例認繳,注冊資本在建設期內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批實繳到位。中標社會資本的股權不得由第三方代持。

項目公司注冊地為項目所在地南昌市; 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金額 36,410.97 萬元。

本項目合作期限為22 年(含建設期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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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南昌市 水環境 綜合治理 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