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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快播:全文|《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發布


【資料圖】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印發。《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完成上海市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持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和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的具體目標。

《工作方案》還提出了“落實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這六大任務。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本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所列物質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完成本市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持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和環境管理信息系統。

二、落實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建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藥品監管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總隊、上海海關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并加強部門聯合調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各區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藥品監管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總隊、上海海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嚴格落實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有關法規標準制度。嚴格落實國家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落實和完善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環境調查監測、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管控等制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藥品監管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

(一)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在重點行業對重點化學物質開展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對列入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化學物質,進一步開展有關生產、加工使用、環境排放數量及途徑、危害特性等詳細信息調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環境信息調查數據庫。2023年底前,根據國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根據國家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以本市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學物質為重點,開展環境與健康危害測試和風險篩查,建立健全評估數據庫。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類)、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PFOA類)、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PFHxS類)、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雙酚A等環境風險篩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制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根據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細化制定本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并銜接后續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的動態發布,自動動態更新相關清單及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市藥品監管局、上海海關等有關部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制定實施本市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專項工作方案,統籌開展環境質量監測、監督性監測、研究性監測,持續推動在青草沙、金澤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點區域,石化、醫藥、水產養殖等重點行業,上?;^等典型工業園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試點。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

(一)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宣貫培訓,推動企業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實企業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分類強化新化學物質登記的事中事后監管,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對納入國家和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工業化學品、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證核發。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準入管理。依據《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嚴格落實化學品進出口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已淘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加工使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藥品監管局、上海海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嚴格監督落實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強制性標準中有關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推動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對重要消費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進行標識或提示。(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關鍵詞: 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治理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