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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簡訊:上交所就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3月3日,上交所就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答記者問。此次《實施辦法》修訂,主要變化如下:一是滬股通股票基準指數由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擴展為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覆蓋將由滬市大、中盤股票進一步拓展至中、小盤股票,并且每個行業可選取的股票不再受數量等限制,成份股數量大幅提高;二是基于風險可控的原則,設置50億人民幣日均市值、3000萬人民幣日均成交金額、停牌天數占比低于50%等調入要求;三是設置調出條件低于調入條件的調整緩沖機制,降低標的股票頻繁調入調出的情況。具體為,半年度定期調整考察時,非A+H股的滬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億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額低于2000萬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占比50%以上的,調出滬股通股票。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明確了滬股通下具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

原文如下:

上交所就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資料圖】

一、問:請介紹一下《實施辦法》修訂的背景和過程。

答:前期,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原則同意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范圍。為落實兩地證監會關于擴大互聯互通股票標的范圍的共識,持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前期,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原《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反饋的修改建議?,F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交所正式發布《實施辦法》。

二、問:請簡要介紹《實施辦法》修訂前后滬股通股票標的選取標準的變化。

答:此次《實施辦法》修訂,堅持“放得開、看得清、管得住”總原則,在防范業務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滬股通股票選取標準的包容性,將更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滬股通標的,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主要變化如下:

一是滬股通股票基準指數由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擴展為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覆蓋將由滬市大、中盤股票進一步拓展至中、小盤股票,并且每個行業可選取的股票不再受數量等限制,成份股數量大幅提高;二是基于風險可控的原則,設置50億人民幣日均市值、3000萬人民幣日均成交金額、停牌天數占比低于50%等調入要求;三是設置調出條件低于調入條件的調整緩沖機制,降低標的股票頻繁調入調出的情況。具體為,半年度定期調整考察時,非A+H股的滬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億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額低于2000萬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占比50%以上的,調出滬股通股票。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明確了滬股通下具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

三、問:請簡要介紹《實施辦法》修訂前后滬股通標的調整機制的變化。

答:為較好適應滬股通投資者交易習慣,同時結合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調整特點,《實施辦法》修訂后,滬股通設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機制和臨時調整機制。一是設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機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對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進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標的名單并實施調整(遇節假日將做適應性調整,具體時間以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相關公告為準)。二是設置月度考察機制,每月末對當月新納入上證A股指數的股票進行考察,符合條件的一般于次月納入滬股通標的范圍。三是沿用臨時調整機制,對于A+H股中的A股的調入調出、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類型股票的臨時調出與現行安排一致。

新調整機制在考察時效性方面的效率進一步提升。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條件的股票標的名單將于考察日下一個月的第二個星期五公布(遇節假日做適應性調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個星期五的下一個滬股通交易日生效。

四、問:請簡要介紹新舊規則銜接的相關安排。

答:為確保新舊規則平穩過渡,設置以下安排,具體詳見于《實施辦法》發布通知:

1、原滬股通股票調出的過渡安排:《實施辦法》施行日前已納入的原滬股通股票在施行日將予以保留;《實施辦法》施行后,原滬股通股票如非A+H股的A股,且尚未納入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的,在其納入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前,若未觸發相應調出情形的,將不予調出;相關股票納入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后,上述過渡安排將不再適用,其調入調出安排將按照《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2、滬股通股票調整納入銜接安排:截止首批滬股通股票考察日,滿足《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本所上市公司股票將成為首批新增滬股通股票。同時,為確保新舊規則銜接期有序,擬將首批滬股通股票考察日后至《實施辦法》施行前新納入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的股票,納入下一次月度定期調整考察范圍。

首批滬股通股票名單及調整生效日期由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另行公告,請予以關注。

五、問:請簡要介紹《實施辦法》修訂前后港股通股票選取標準的變化。

答:根據兩地證監會聯合公告的安排,在現行股票范圍的基礎上,滬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范圍將新增納入平均月末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與滬股通股票對等,港股通股票也設置調出緩沖機制,即屬于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且不屬于A+H股的港股通股票,港股平均月末市值40億元港幣以上的,保留在港股通股票。

此外,根據兩地證監會聯合公告的安排,滿足《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港交所主要上市外國公司股票也將被納入港股通股票。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個別外國公司可能在稅費、公司行為等方面存在有別于現行港股通股票的特殊要求,如需要向外國政府繳納金融交易稅、需向投資者派發不同稅率股息等。由于當前市場業務及技術系統無法支持以上特殊安排,該類符合納入港股通資格的公司股票在本次滬港通標的擴展時將暫緩納入,各方將繼續努力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六、問:請簡要介紹《實施辦法》修訂前后港股通股票調整機制的變化。

一是為配合新增小型股指數納入,增加了關于恒生小型股指數相關調整安排。

二是取消港股通下定期調整安排。根據《關于啟動滬港通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4〕69號),目前滬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調入調出一般采取定期調整的方式,《實施辦法》施行日后,上述港股通股票定期調整安排將不再繼續執行,相關股票將根據《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調入或調出。港股通股票的調入或調出生效時間,以本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公布的時間為準。

本文來源于“上交所發布”微信公眾號,智通財經編輯:楊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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