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醫院改擴建工程高墜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6人因參與瞞報事故被刑拘
本報訊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應急管理局公布了南山醫院改擴建工程高墜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由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冒險違章作業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建議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
經調查,2021年6月2日7時左右,焊工李某高和雜工段某仙開始拆除通風管道井的臨時防護欄,南側網片拆除后,因需要鐵錘敲打螺絲,李某高遂讓段某仙去庫房取鐵錘。李某高獨自作業時,因沒有系掛安全帶,不慎從通風管道井洞口墜落至1樓地面。
調查報告顯示,李某高死亡后,醫院搶救室當班醫生郭某華看到現場有派出所警務室的工作人員(郭某彪,南山保安公司派駐南頭派出所桃苑社區警務室保安員),也就沒有再報警。中建三局華南公司事故工程項目執行經理符某偉則安排偉業勞務公司勞務隊負責人胡某俊與死者家屬商談并達成賠償協議,隨后吩咐中建三局華南公司事故工程項目行政總監李某聯系死者遺體處理事宜。
對于瞞報行為,事故調查組認為,符某偉和胡某俊對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參與隱瞞生產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李某、郭某彪、翁某軍(深圳市殯儀館駐南山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趙某哲(深圳市安瑞泰殯儀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4人參與隱瞞生產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建議追究6人的刑事責任。目前,上述6人均已被警方刑拘。
事故調查組還建議,中建三局華南公司、公司事故工程項目執行經理及相關人員參與隱瞞生產安全事故,對隱瞞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中建三局華南公司事故工程項目經理付某,作為該公司在該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事故工程項目執行經理及相關人員參與隱瞞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失察,對隱瞞生產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政府相關管理單位人員履職情況,由區紀委監委另行獨立調查。(深南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