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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未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等問題 河北邯鄲市永年區一企業擬被罰2萬元

本報訊 近日,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地一安全設施制造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未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等安全問題,其行為涉嫌違反《安全生產法》,執法人員對該企業作出行政處罰2萬元的決定。

執法人員依法對該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鑒于該企業積極整改消除隱患,按照《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相關規定,擬對該企業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現正在履行有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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