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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資訊!【以案說法】擅自作業引發事故,安全生產豈能兒戲?


(資料圖片)

安全生產無小事,可總有人因心存僥幸而遭受傷害。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判決建筑勞務公司承擔原告秦某各項損失的40%,秦某自身承擔損失的60%。

案情回顧

2019年,建筑勞務公司與車隊負責人陳某簽訂運輸協議,委托陳某運輸瀝青混凝土及水泥穩定碎石,并簽訂車輛運輸安全協議。2021年1月,駕駛員秦某受車隊指派,駕駛自卸車在建筑勞務公司運輸瀝青油子。

因瀝青油子高溫危險,裝料時由公司生產區裝料口操作員按鈴進來裝車,裝滿后按鈴離開。秦某在廠里拉料時間久,對裝料情況熟悉。這一天像往常一樣裝料時,秦某發現車輛后板沒有放好,便離開駕駛室前往車廂整理擋板,不慎被掉落的瀝青油子燙傷。經鑒定,秦某的傷情被評定為人體損傷十級傷殘。秦某要求建筑勞務公司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18萬余元。

南譙法院審理后認為,秦某作為瀝青油子運輸車輛駕駛員,應當知道在放料過程中未經放料人員同意不能離開駕駛室,秦某擅自作業系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故其應承擔主要責任。瀝青放料系較為危險的作業,公司的操作員應于放料前審慎觀察料口有無人員活動,而公司人員未盡到該審慎義務,且未在施工現場放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故應承擔次要責任。南譙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后,建筑勞務公司上訴至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法官提醒

患生于所忽,禍起于細微。安全生產怎么強調都不為過,任何一個環節的漫不經心,都可能成為點燃事故的引信。只有繃緊安全弦、織密責任網,生命安全才能有保障。

關鍵詞: 安全生產 以案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