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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焦點!證券時報:房貸創新重在發掘消費者潛在需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期各式房貸“登場”,既有父母子女共同償還的“百歲貸”“接力貸”,也有男女朋友互幫互助的“連心貸”。這些信貸產品設計初衷是降低借款門檻,促進釋放合理購房需求。本意雖無可厚非,但如果考慮到風險和實用性,創“新”實難讓人眼前一亮。

當前引發熱議的“接力貸”和“連心貸”,共同特征是引入多個共同還款方,增加還款能力并共擔風險,從而降低借款門檻。

“接力貸”主要體現為通過引入子女作為共同還款人,降低了父母辦理購房貸款時的年齡限制門檻。例如,不少銀行要求,購房者辦理貸款時需同時滿足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和還款人最后還清貸款時年齡不超過70歲的條件。若購房者申請貸款時年齡超過40歲,那么這位購房者的最長可貸款年限將不足30年,此時引入子女進行年齡“接力”,則可補足30年的最長貸款期限。這也是所謂“百歲貸”的邏輯所在。極限條件下,父母70歲時申請貸款,子女“接力”還貸30年,本質上貸款年限并沒有延長,只是以父母名義申請,得出“百歲”的噱頭。

“連心貸”也是同理,男女雙方共同申請貸款,或一方申請貸款,另一方作為連帶擔保人,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這彌補了男女任意一方還款能力的不足,從而降低了購房者申請住房貸款的門檻。

當前我國經濟復蘇面臨總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運用特色金融產品發掘消費者潛在需求,鼓勵大件商品消費,不失為一種金融創新手段。但如果僅僅是像“百歲貸”海報那樣,將數字簡單相加給出看似優惠的營銷噱頭,卻前腳剛上線后腳就下架,形大于實;或炒作原本就受眾不多、不實用且違約概率大的產品,不僅讓降低借款門檻虛有其表,還會損害商業銀行公共形象,對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暖無益。

在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房地產市場參與各方應從切實解決購房者需求痛點的角度出發,實現產品真正創新,而非簡單地炒作概念博眼球,方能共同構建房地產供給、需求兩方有效匹配的良性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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