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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法院:借錢不還好友反目 訴前解紛主動撤訴

日,天長法院調成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王某一次還款6000元,趙某主動撤訴,昔日好友握手言和,重歸于好。

王某和趙某系朋友關系,2014年4月6日,王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趙某借款5000元,并出具借條一張,約定月利率1.5分。后趙某多次與王某溝通商量還款事宜,王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遲遲不還款。無奈之下,趙某將其訴至法院。

立案法官見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征得雙方同意后,轉入訴前調解。調解員桂詩梅接手該案后,第一時間與雙方取得聯系,并約定時間到院調解。調解當天,桂詩梅以情動人,向王某說明,千金難買兄弟情,多年好友為錢而傷,實在是不值當;又以法釋理,拒不還款,要承擔法律責任。最終,王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滿懷愧疚,表示愿意還款。趙某見王某態度誠懇,也敞開心扉,愿意放棄一部分利息,只需給付1000元即可。最終,趙某主動撤訴,遂出現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