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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解群眾急難愁盼,為來安法院執行工作點贊

8月9日上午,75歲的申請人王某某委托其兒子將印有“公正執法、清正廉潔、急民所需、心系百姓”的錦旗專程送到來安縣人民法院,對執行干警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風表示感謝。

案件回顧:家住來安縣半塔鎮的被執行人李某某因市場波動,借款不能及時清償,在來安法院涉及多起民間借貸糾紛,標的本息20余萬元,其中包括王某某在2015年初的借款50000元及利息。被執行人李某某全家長期在浙江打工,數年春節未返,雖承諾還款,但因其履行能力有限,數起案件執行長期沒有實質進展。 2019年9月,王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判決書生效,因對法院執行沒有信心,一直沒有申請強制執行。2021年6月,王某某抱著試試看心理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到了執行階段,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李某某在來安縣半塔鎮其住所地自建有三上三下的住房六間,長期空置無人居住,而王某某戶籍地在農村,跟隨子女到半塔鎮上居住,暫住在子女家,無固定住所,有在半塔鎮居住的剛需求。執行法官以此為切入點,聯系了被執行人李某某及其他申請人,尋求各方和解,達成以物抵債協議的可能。在多輪電話、微信溝通后,各方基本達成和解。因被執行人李某某工作原因,執行法官通知各方當事人在一個周末到庭。經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各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王某某取得了被執行人李某某自建房屋的居住權,實現了老有所居。當王某某拿到被執行人李某某房屋鑰匙時,雙手顫動,連聲道謝。8月9日上午,王某某特制錦旗一面委托其兒子送到來安法院,遂出現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