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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用途預付卡應用廣泛 北京市管理條例提請審議

教育培訓、美容美發、商業零售、體育健身……近年來,單用途預付卡在民眾消費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但隨著發卡量的日益增長,單用途預付卡問題頻發的另一面也開始逐漸浮出水面。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三次會議,會上提請審議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在強化個人信息保護、規范退卡退費情形、健全預付資金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修改。

預付式消費已經深入人們的生活,但風險卻始終難以杜絕。有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北京全市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投訴共17萬件,主要反映發卡主體無門檻、預收資金無監管、服務質量無保證等問題。其中,教育培訓領域12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10倍;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5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6倍。

行業的不規范,迫切需要地方立法的保障。據了解,今年7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共有9位常委會組成人員圍繞條例草案發表了意見。大家認為,條例草案制度設計較為全面,措施具體可行,總體上較為成熟,同時就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細化資金存管要求、暢通退費維權渠道、完善備案管理和信用監管、合理劃分交易雙方權利義務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見。

源頭上,完善發卡備案制度成為重點之一。據了解,條例草案第十二條規定,發卡超過一定規模的發卡單位,應當自發行單用途預付卡之日起30日內,將名稱、注冊資本、經營場所自有或者租賃、租期等信息準確、完整地向行業主管部門備案,不得遲報、瞞報、虛報。其中,分公司發卡規模計入總公司。在座談中,經營者建議對發卡未超過一定規模的,可以增設發卡單位自主備案制度,為經營者增強市場信用提供便利。

為此,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在條例草案增加規定:“發卡單位發行單用途預付卡未超過一定規模,可以向行業主管部門自主備案。”

發卡容易退卡難也是預付卡消費中常碰到的一大難題。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提出,退卡退費難問題是單用途預付卡消費領域的主要糾紛,應當完善退卡退費規定,明確列舉適用情形,防止發卡單位推諉扯皮。

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將條例草案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為消費者退卡退費的適用情形。其中提到,發卡單位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發卡單位客觀上不具備履約能力,發卡單位變更經營場所、停業、注銷和雙方協商一致時,發卡單位應按照消費者要求一次性返還余額。

而對預付卡管理來說,資金監管也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條例草案第十七條規定,本市建立單用途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在調研中,有關專家及企業代表提出,不宜將資金存管作為唯一的履約保證措施,應當進一步豐富預付資金監管手段,為企業提供更加靈活多元的履約保證方式,對有些區在保證保險、保函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可以通過立法固化下來。

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在條例草案第十七條第一款中增加相關規定,即發卡單位可以采取保證保險、保函等方式沖抵全部或者部分存管資金。同時,為進一步規范政府監管行為,優化企業營商環境,對涉及企業主體經營活動的政策措施,應當為市場主體留出合理的適應調整期。建議條例草案第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即資金存管的具體辦法需要調整的,應當為發卡單位留出不少于30日的適應調整期。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泄露也是預付卡消費模式中的潛在問題。在調研過程中,就有專家學者提出要按照新頒布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加強單用途預付式消費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嚴格發卡單位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進行保密的義務,規范發卡單位經營行為,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為此,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在條例草案第十一條增加一項,即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進行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

此外,單用途預付式消費領域涉及行業眾多,存在多頭多向監管和監管“真空”“灰色”地帶問題。為進一步提升單用途預付卡治理水平,財政經濟委員會還認為,應在現有政府職責分工基礎上制定兜底性條款,夯實政府部門監管職責,建議條例草案第六條第一款增加相關規定,具體為行業主管部門不明確的單用途預付卡,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記者 楊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