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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募資12億元 長虹能源“三步”拿下長虹三杰全部股權

長虹能源擬通過“三步”拿下長虹三杰全部股權,但這次高溢價收購,是否是一筆劃算的買賣還未知。

3月2日晚間,長虹能源(836239.BJ)發布公告顯示,公司擬以94.84元/股的發行價格,部分發行股份部分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長虹三杰33.17%的少數股東股權,交易價格為17.34億元,增值率為844.63%。

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長虹三杰凈利潤分別為7720.41萬元、1.42億元及2.06億元,成長性較好。

不過,長虹三杰承諾2022年至2024年凈利潤累計為16.15億元,平均每年要達到5.38億元,這對一家盈利水平剛過2億元的企業而言,無疑是壓力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長虹三杰因產品“電芯故障”導致一家企業倉庫發生火災,二審被判賠80.79萬元,雖然賠償金額不大,但其安全問題無疑給自身敲響警鐘。

擬募資12億其中1.96億用于收購

3月2日晚間,長虹能源發布公告顯示,公司擬以94.84元/股的發行價格,部分發行股份部分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楊清欣、趙學東、眾杰合伙合計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長虹三杰33.17%的少數股東股權。

本次交易完成后,長虹三杰將成為長虹能源的全資子公司。

經公司與交易對方充分協商,確定長虹三杰33.17%股權的交易價格為17.34億元。

長虹能源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交易對方支付交易對價,其中支付股份對價15.38億元,占比為88.70%;支付現金對價1.96億元,占比11.30%。

長虹能源擬向長虹集團、長虹能源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等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2億元,其中除1.96億元用于支付現金對價收購外,6億元用于長虹三杰技改擴能項目,2.54億元用于補充長虹三杰流動資金,1.5億元用于補充長虹能源流動資金。

截至評估基準日2021年9月30日,長虹三杰凈資產(股東全部權益)賬面價值為5.53億元,評估價值52.26億元,評估價值較賬面價值增值46.73億元,增值率為844.63%。

此前,2018年4月,長虹能源通過控股收購長虹三杰51%股權的方式正式進入鋰電行業,由單一鋅錳電池產品體系發展成為“堿電+鋰電”的雙產品體系。

2021年5月19日,長虹能源同意公司擬用自有資金向李國忠以現金購買其持有的長虹三杰14.90%股權,交易作價1.64億元;擬用自有資金向童文祥以現金購買其持有的長虹三杰0.93%股權,交易作價1024.05萬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長虹三杰的股權由51%變更為66.83%。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鋰電業務占長虹能源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9.41%、37.74%及54.84%,已逐漸成為公司重要的盈利增長點,并表現出強勁的增長態勢。

長虹能源表示,通過本次交易,承載鋰電業務的長虹三杰核心團隊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實現了團隊與上市公司的利益共贏,更有利于把握鋰電市場快速發展的機遇。

標的承諾三年凈利潤累計達16.15億

長虹能源高溢價收購長虹三杰剩余股權,是否劃算?

長虹三杰于2021年7月入選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此次被再次增資收購股權后,或將為長虹能源貢獻更多業績。

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長虹三杰的營業收入分別為4.21億元、7.45億元及12.3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7720.41萬元、1.42億元及2.06億元。

根據楊清欣、趙學東、眾杰合伙與長虹能源簽署的《業績承諾補償協議》,本次交易業績承諾方和補償義務人,承諾標的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凈利潤累計為16.15億元。

如果平均下來,長虹三杰承諾期的凈利潤要達到5.38億元,這對一家盈利水平剛過2億元的企業而言,無疑是壓力巨大。

不過,標的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三年累計業績完成率達90%(含本數),但低于100%的,長虹能源豁免業績承諾方的補償責任。

長虹能源表示,長虹三杰擁有較強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較高,通過收購長虹三杰的少數股權,公司將進一步聚合優質鋰電資產,增厚業績,提高鋰電業務部分權益產能,增強營運能力,為公司及全體股東帶來良好的回報。

作為鋰離子電池生產商,長虹三杰的質量問題也讓公司成為被告,雖然賠償金額不大,但其安全問題無疑給自身敲響警鐘。

2018年6月5日,位于啟東市天汾工業園區的南通益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益洋新能源”)發生火災,據啟東市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起火部位位于電芯倉庫,起火原因為電芯故障。

故而益洋新能源認為,其倉庫損失應當由其庫存電芯供應商潁上北方動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福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長虹三杰共同承擔。

據此,益洋新能源向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啟東市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民事判決書,長虹三杰支付原告財產損失78.33萬元;案件受理費等合計12.43元,由被告長虹三杰負擔2.46萬元。

2020年5月6日,長虹三杰不服上述判決,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2021年5月10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長虹三杰于2021年6月15日向益洋新能源賠償款項80.79萬元。

2021年7月,長虹三杰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截至目前暫未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記者 劉方益)

關鍵詞: 長虹能源 長虹三杰 全部股權 高溢價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