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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百事通!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金字火腿擬遭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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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金字火腿擬遭處罰)

2022年7月10日,金字火腿發布了關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2]15號)。

經查明,金字火腿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未及時披露期貨交易重大損失;二、未及時披露收到大額賠償款。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內部制度及相關文件、期貨交易資料、銀行資金流水、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據了解,目前金字火腿收到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確認,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2年1月2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擬決定:一、對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二、對施延軍、王啟輝、吳月肖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金字火腿還在公告中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判斷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違規行為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規定的情形,最終結論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就本次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向全體股東及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后續工作,全面提高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以有效避免類似問題的再度發生。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7月8日,金字火腿的收盤價為4.3元。接下來,對于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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