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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亮點!恒泰證券將再被出售?傳聞買方進場盡調,實情如何?湖北最大金控平臺入主天風,還要看新股東意愿

(原標題:恒泰證券將再被出售?傳聞買方進場盡調,實情如何?湖北最大金控平臺入主天風,還要看新股東意愿)

財聯社7月26日訊(記者 高艷云)湖北最大金控平臺宏泰集團入主天風證券基本塵埃落定。根據天風證券最新公告,湖北國資宏泰集團董事會一致同意收購人福醫藥持有的天風證券7.85%股權。天風證券由此或將產生實控人。

由此,傳聞四起的“恒泰證券將再被出售”或也生變,此前有傳聞稱“天風證券有意出售所持有的恒泰證券股權,上市公司金融街已進場盡調”。據財聯社記者了解,本已因價格問題推進不順的這筆交易,也將由于天風證券股東層面的重大變化,而再生變數,對所持有的恒泰證券股權還將視股東方意愿再做方案,是留是賣顯然還有非常大的變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此前天風證券為何有意出售恒泰證券股權?后續又將有哪些變化?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前有出售意愿,與多個因素有關,其中之一便是天風證券對恒泰證券持有股份不足以達到并表要求,退出或增加持股都存在可能,退出一度成為更現實選擇。

在上述人士看來,8月份或會是一個關鍵性時間節點,一是恒泰證券的董事會即將換屆,二是因收購后各事項推動緩慢,恒泰證券副董事長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已多次延期,7月初被出具警示函,此前內蒙古證監局要求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這個檢查落地時間即為8月初,相關處置也將在8月份當月予以解決。

金融街一度成為收購傳聞主角

7月25日,天風證券發布公告,湖北國資宏泰集團董事會一致同意收購人福醫藥持有的天風證券7.85%股權。據天風證券此前公告,上述交易轉讓價格為21.24億元。

若上述股權轉讓順利,天風證券持股5%以上股東將全部為國有股東,即武漢商貿集團(持股比7.92%)、宏泰集團和湖北聯投(5.99%),若再疊加十大股東中國資背景的武漢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26%)、武漢高科國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71%),簡單核算湖北省內國有股東持股比將達25.72%,上述計算尚不包括穿透的國資持股情況,但天風證券仍由此將成為湖北省屬骨干型金融企業。

隨著股權交易進一步整合,天風證券無實控人狀況將獲得改善并明確。公司曾在去年年報中表示,公司無任何單一股東或存在一致行動關系的股東持股比例高于30%,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恒泰證券方面,公司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前十大股東分別是天風證券(26.49%)、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7.31%)、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83%)、北京金融街西環置業有限公司(8.12%)、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6.35%)、北京華融基礎設施投資有限責任公司(5.95%)、浙江自貿區匯發科技有限公司(5.91%)、北京鴻智慧通視野有限公司(4.74%)、濟南博杰納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5%)、騰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27%)。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為H股非登記股東所有。

實際上,天風證券持有恒泰證券股東權益為29.99%,完成并購發生在兩年多前。

2019年6月17日,北京慶云洲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匯金嘉業投資有限公司、鴻智慧通、濟南博杰納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昌恒遠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達科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濰坊科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誠宏泰實業有限公司及北京匯富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統稱“內資股賣方”)已與天風證券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書”),據此,內資股賣方同意出售及天風證券同意購買恒泰證券合共7.81億股內資股,占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9.99%。

2020年4月13日,天風證券依法受讓恒泰證券6.90億股內資股(占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約26.49%)的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

金融街為何成為傳聞中恒泰證券的接盤者,從其持股情況可發現一二。

據上述恒泰證券去年年報中對主要股東的介紹,華融基礎設施由金融街投資全資擁有,金融街西環置業的90%股權由金融街投資持有,金融街投資的62.06%股權由金融街資本擁有,37.94%的股權由西城區國資委持有。由此歸結上述股東在恒泰證券的權益持有情況,金融街資本與西城區國資委同等可擁有的權益占比為20.42%。

由此觀之,上述金融街持股比例與天風證券基本屬于同一個數量級。

實控人遲遲未能到位,對恒泰證券業務開展形成一定程度的掣肘。恒泰證券在去年年報中稱,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與恒泰證券股權將被出售的傳聞在一起的是,新華基金的實控人也將發生變化。如果新華基金此時的實控權發生變化,天風證券將就此失去一塊寶貴的公募牌照。

天眼查顯示,恒泰證券持有新華基金58.62%公司股份。

恒泰證券副董事長代行董事長職務超半年

近期,恒泰證券因副董事長代行董事長職務超半年被罰,“副董事長代行董事長職務”也已多次延期,該事項被一位業內人士認為是公司股東層還將有所變動的一個表征。

7月1日,內蒙古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決定稱,經查發現恒泰證券副董事長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的時間已超過6個月。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決定稱,根據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恒泰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恒泰證券應關注治理風險,完善內部管理,及時消除問題隱患,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恒泰證券副董事長吳誼剛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應在2021年7月7日到期,因此,目前吳誼剛已經履職超期。

上述處罰中提到的“30日”,被業內認為是恒泰證券董事會換屆的時間點,以及恒泰證券將被出售事項落地的時間點,而這個時間即落在今年8月份。

恒泰近年業績并不理想

恒泰證券近年業績表現并不好,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為38.25億元,同比增長4%;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利潤2.79億元,同比下降41%,在2020年券商分類中獲得CCC級。

此外,恒泰證券還在一起案件一審中被判賠償較大數額的損失。2021年7月23日,恒泰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三起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裁定該公司分別賠償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創金合信基金)、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鑫元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天弘基金)本金損失(4000萬元、2000萬元、3500萬元)和收益損失。恒泰證券已向北京市金融法院提起上訴。

關鍵詞: 恒泰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