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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觀焦點:包鋼股份與北方稀土供貨定價受關注,包鋼集團回應:集團將積極協調兩家上市公司,盡快達成一致

(原標題:包鋼股份與北方稀土供貨定價受關注,包鋼集團回應:集團將積極協調兩家上市公司,盡快達成一致)

日前,同為包鋼集團控股的北方稀土與包鋼股份關于稀土精礦提價40%的決議,被北方稀土中小股東否決的事項持續引發關注。


【資料圖】

就提價事宜,上交所也曾向兩家上市公司發布問詢函,上市公司回復稱,今年以來,稀土氧化物價格漲幅約38.53%。經協商,在綜合考慮碳酸稀土市場價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費用及行業平均利潤,同時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基礎上,擬上調稀土精礦關聯交易價格約46%。

如今,北方稀土向包鋼股份采購稀土精礦的價格懸而未決是否會迎來新進展?對此,包鋼集團副總會計師邢立廣7月28日對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表示,稀土是國家戰略資源,國內四大稀土集團稀土原料均沒有市場化交易,由于鐵與稀土共生,關聯交易自然形成,兩家公司協商定價的模式,符合兩家公司利益。

“目前定價模式長期沿用至今,所定的價格合理公允,是雙贏的選擇。北方稀土是國內最大的分離企業,包鋼股份是國內最大的稀土資源供給企業,市占率均超過50%,雙方相互依存。集團將積極協調兩家上市公司,盡快達成一致?!毙狭V還表示。

另一方面,有券商分析師認為,包鋼股份本次提價后的稀土精礦在逐漸向市場價靠攏。

包鋼股份董秘白寶生也對e公司記者表示,本次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調整稀土精礦價格的決定是合理合規的,公司董事會未做出修改董事會決議的決定。

北方稀土中小股東否決

回溯來看,6月22日,包鋼股份發布公告,公司與北方稀土重新簽署稀土精礦關聯交易協議,擬自2022年7月1日起雙方稀土精礦銷售價格調整為不含稅39189元/噸(干量,REO=50%),REO每增減1%,不含稅價格增減783.78元/噸(干量),稀土精礦2022年交易總量不超過23萬噸(干量,REO=50%)。

雙方曾約定,稀土精礦交易價格每季度確定一次。雙方根據稀土市場產品價格波動情況和實際品質情況協商調整稀土精礦交易價格,如遇稀土市場產品價格發生較大波動,稀土精礦交易價格隨之浮動。若一個季度內稀土市場產品價格平穩,稀土精礦交易價格不做調整。

相比之下,今年初雙方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雙方稀土精礦交易價格為不含稅26887.2元/噸(干量,REO=51%),REO每增減1%,不含稅價格增減527.2元/噸(干量)。這意味著本次交易價格上調后,北方稀土的采購價格將較年初水平上漲約46%。

對于包鋼股份本次提價,民生證券認為,下半年合同協議價環比增加48.67%,2022年均價將提升105.47%,此次合同協議價相較于上半年環比增加48.67%,已基本趨近于市場價格。假設上下半年公司稀土產品產量均為11.5萬噸,則2022年產品均價為32774.5元/噸(干量,REO=50%),同比大增105.47%,包鋼股份稀土業務毛利將明顯提升。

雖然包鋼股份提價后稀土精礦將趨近于市場價格,但該提價議案并未獲得采購方—北方稀土股東大會通過。

7月15日北方稀土股東大會顯示,《關于調整稀土精礦日常關聯交易價格及增加稀土精礦日常關聯交易年度預計總金額的議案》獲約3萬票反對,占比達到54.53%,超過了45.46%的同意票;進一步來看,5%以下股東中,反對票比例達84.84%,遠超同意票數比例,最終該議案未被通過。

包鋼股份最新表示,該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積極與北方稀土協商相關事宜,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并積極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提價事項引發多方關注

北方稀土向包鋼股份采購價懸而未決的事項持續引發投資者關注。此前,稀土精礦提價事項也引來了交易所的關注函,包鋼股份詳細說明了提價主要依據及合理性。

6月23日午間,包鋼股份和北方稀土一同收到上交所發來的問詢函,要求兩家公司結合相關稀土產品市場行情、合同具體約定等,說明上調銷售價格的主要依據及合理性,同時結合雙方定價機制,補充說明本次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性。

上市公司回函顯示,包鋼股份與北方稀土簽定的《稀土精礦供應合同》約定,每季度可根據稀土市場產品價格波動情況協商調整稀土精礦交易價格。據統計,今年以來,稀土氧化物價格有較大漲幅,上漲幅度約為38.53%。經雙方協商,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費用及行業平均利潤,同時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基礎上,擬上調稀土精礦關聯交易價格約46%。

對于調價幅度與物價變化幅度一致的原因,包鋼股份指出,因為稀土氧化物價格遠高于稀土精礦價格,測算價格調整是參考同行業上下游利潤分成情況,同時要綜合考慮碳酸稀土制造費用及行業平均利潤,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

另一方面,稀土是國家戰略資源,國內稀土精礦的生產銷售及流通受到嚴格的管控,無法找到同類可比產品,價格不具有對比性;下游產品稀土氧化物執行相同的國家標準,品質相同,價格可比。所以在保障稀土氧化物加工成本及必要利潤的前提下,同時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雙方協商調整稀土精礦的價格,定價機制及所定價格公允;稀土精礦價格波動幅度也不會與稀土氧化物價格波動幅度完全一致。

有券商分析師認為,包鋼股份本次提價后的稀土精礦已經逐漸向市場價靠攏,價格調整具有合理性。

關鍵詞: 上市公司 北方稀土 包鋼股份